行政院:中華民國的最高行政機構
引言
行政院是中華民國的最高行政機關,簡稱「政院」,主管國家政務,是中華民國政府重要的組成部分。本文將深入探討行政院的歷史沿革、組織架構和運作方式,探究其在國家治理中的關鍵作用。


沿革
行政院的前身是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的內閣,成立於1912年。1928年,國民政府通過《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組織法》,設立行政院。1947年《中華民國憲法》施行後,行政院正式成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組織架構
行政院由院長、副院長、秘書長、副秘書長、政務委員和各部會首長組成。院長由總統直接任命,無需立法院批准。行政院下轄14個部、9個委員會、1個獨立機關、4個其他機關,涵蓋各個領域的政務。
運作方式
行政院定期召開行政院會議,議定國家重大政事。行政院院長向立法院負責,負有政治責任。各部會首長則向行政院負責,負責執行行政院的政策。行政院與部會共同構成了中華民國的內閣體系。
獨立機關
行政院下設有3個獨立機關,分別是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獨立機關根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其他機關指揮監督,保障行政中立和公正性。
未來展望
隨著時代發展,行政院的組織架構也在不斷調整和優化。未來,行政院將繼續推進組織再造,提升行政效率,更好地服務國家和人民。
附錄:行政院所屬中央行政機關
所屬機關 | 層級 | 首長 |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二級 | 主計長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二級 | 人事長 |
中央銀行 | 二級 | 總裁 |
國立故宮博物院 | 二級 | 院長 |
內政部 | 二級 | 部長 |
外交部 | 二級 | 部長 |
國防部 | 二級 | 部長 |
財政部 | 二級 | 部長 |
教育部 | 二級 | 部長 |
法務部 | 二級 | 部長 |
經濟部 | 二級 | 部長 |
交通部 | 二級 | 部長 |
勞動部 | 二級 | 部長 |
農業部 | 二級 | 部長 |
衞生福利部 | 二級 | 部長 |
環境部 | 二級 | 部長 |
文化部 | 二級 | 部長 |
數位發展部 | 二級 | 部長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二級 | 主任委員 |
大陸委員會 | 二級 | 主任委員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二級 | 主任委員 |
海洋委員會 | 二級 | 主任委員 |
僑務委員會 | 二級 | 委員長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二級 | 主任委員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二級 | 主任委員 |
客家委員會 | 二級 | 主任委員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二級 | 主任委員 |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 三級 | 主任委員 |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 三級 | 主任委員 |
核能安全委員會 | 三級 | 主任委員 |
行政院14部部長:組織與職掌
行政院為中華民國最高行政機關,由院長、副院長、政務委員組成,並設14個部會,各由一名部長領導。
部會 | 部長 | 主要職掌 |
---|---|---|
內政部 | 徐國勇 | 户政、地政、警政、消防等 |
外交部 | 吳釗燮 | 對外事務、外交政策等 |
國防部 | 邱國正 | 國防政策、軍隊管理等 |
財政部 | 蘇建榮 | 國家財政、税收管理等 |
教育部 | 潘文忠 | 教育政策、學校管理等 |
法務部 | 蔡清祥 | 司法政策、監獄管理等 |
經濟部 | 王美花 | 產業發展、經濟政策等 |
交通部 | 王國材 | 交通建設、運輸管理等 |
勞動部 | 許銘春 | 勞動政策、勞資關係等 |
衞福部 | 陳時中 | 衞生保健、福利服務等 |
文化部 | 李永得 | 文化政策、文物保護等 |
科技部 | 陳良基 | 科學技術、創新政策等 |
原民會 | 太巴塱‧太巴塱 | 原住民族事務、文化發展等 |
農委會 | 陳吉仲 | 農業政策、農業發展等 |
部長的權責
行政院14部部長為各部會首長,職掌如下:
- 領導部會施政
- 擬訂部會政策與法規
- 執行立法院通過的法律、預算
- 監督所屬機關
- 代表部會對外發言
組織結構
各部會組織結構不同,但通常包括:
行政院14部部長對行政院院長負責,亦可能因施政不當而被彈劾或罷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