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質 | 屬相 |
---|---|
精明、重利 | 雞 |
宜配 | 牛、龍、蛇 |
忌配 | 兔、狗、雞 |
性格 | 耿直、公正 |
處事 | 公平 |
表現 | 強 |
關注 | 細節 |
為人 | 温和 |
謙虛 | 有 |
謹慎 | 有 |
經濟觀 | 強 |
虛榮 | 強 |
愛享受 | 有 |
抵禦誘惑 | 無力 |
1993 年生效:國際條約維護物種多樣性及瀕危野生動物貿易的里程碑
1993 年簽署生效的生物多樣性公約(CBD)和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是保護生物多樣性和防止瀕危野生動物貿易的國際法框架的重要里程碑。


生物多樣性公約(CBD)
條約名稱 | 生效日期 | 主要目標 |
---|---|---|
生物多樣性公約(CBD) | 1993 年 12 月 29 日 | * 保護生物多樣性 * 永續利用生物資源 * 公平分享遺傳資源的利益 |
CBD 旨在保護地球的生物多樣性,並確保生物資源的永續利用,同時維護文化和社會需求。該公約規定了各國為達成這些目標而必須承擔的具體義務,包括制定國家生物多樣性策略和計畫的義務。
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
條約名稱 | 生效日期 | 主要目標 |
---|---|---|
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 | 1993 年 9 月 1 日 | * 防止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的非法貿易 * 確保貿易對野生動物物種、其生態系和牠們的福利不致造成威脅 |
CITES 旨在規範瀕危野生動植物的國際貿易,以確保其永續性。該公約將物種列入三類附錄中:
- 附錄 I:嚴格禁止所有商業貿易的物種。
- 附錄 II:僅允許在符合特定條件的情況下進行貿易的物種。
- 附錄 III:請某一國家主動列入的物種,以便規範對該物種的國際貿易。
影響與挑戰
1993 年生效的這些條約對維持物種多樣性、保護瀕危野生動物和規範國際貿易方面發揮了關鍵作用。然而,這些條約在執行和執行過程中也面臨著許多挑戰,包括:
- 非法野生動物貿易的持續存在
- 氣候變遷對生物多樣性的影響
- 入侵物種的威脅
結論
《生物多樣性公約》和《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是保護生物多樣性和防止瀕危野生動物貿易的重要法律框架。這些條約在生效的近 30 年中,在促進全球合作和提高公眾意識方面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然而,要持續維持物種多樣性並解決瀕危野生動物面臨的挑戰,仍需要持續的努力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