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忙交流道,連結四方向
[快官交流道]位居台灣彰化縣彰化市,作為國道三號和台74線的交會樞紐,更是台74線和台74甲線的起始點。該交流道連結台74甲線,使其無法被歸類為「快官系統交流道」。在國道三號上的標示為 202k,並於 2003 年 1 月 17 日正式通車。


田中央的交會點,兼顧交通與水利
快官交流道實際座落於彰化縣彰化市東北角的田中央地區,而非快官地區。其設計考量包括維持台14丙線和台74線的既有交通功能,同時在烏溪河牀內安置橋墩符合規範,避免匝道侵佔河道水域。此外,施工期間須確保國道三號的車流暢通。
古地名由來,捕「快」的「官」員
「快官」源自清代,意指捕辦「快」犯的「官」員。當時在彰化縣八卦山東麓設置捕快換班駐紮點,取名「快官」。「快」字形容處理盜賊事務的急迫性,「官」字則代表官職,後演變為專稱巡捕盜賊的士卒為「快官」。
縣丞暫居「快官」
清乾隆年間,彰化縣設置「縣丞」,如同今日的「副縣長」。由於南投地處偏遠,安全堪慮,因此縣丞暫時駐紮於「快官」附近的漢人村莊,形成「本縣莊」地名。直至南投發展穩定後,縣丞才遷移至 heutigen 南投市辦公。
乾隆台灣輿圖中的快官
清乾隆年間的台灣輿圖中,已繪製「外快官」、「內快官」和「本縣莊」。兩百多年後,在「快官」車站附近,仍保留著「縣莊」地名。
交流道周邊點位
周邊地標 | 距離(公里) |
---|---|
台14丙線 | 0.5 |
台74線 | 1.0 |
國道三號 | 2.0 |
田中央地區 | 1.5 |
快官地區 | 2.5 |
快官:司法體系的守護者與改革先驅
引言
快官,這個詞彙在司法領域裡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代表著一羣秉持著公平、正義理念的司法人員,他們不僅捍衞法律的尊嚴,更是推動司法改革的先驅。本文將深入探討快官的定義、職責以及在司法體系改革中的貢獻。
快官的定義與職責
快官一詞源自古漢語,意指辦案迅速、公平的官員。在現代司法體系中,快官通常指稱具有以下特質的司法人員:
- 辦案迅速:他們以高效率的方式處理案件,避免拖延或積壓,確保當事人能及時獲得正義。
- 公正廉明:他們不畏權勢或壓力,堅持依法辦案,保障法律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 勇於任事:他們勇於承擔責任,面對困難或爭議性的案件也毫不退縮,秉持著維護正義的決心。
快官在司法體系改革中的貢獻
快官不僅是司法體系的守護者,更是推動改革的先驅。他們透過自身的力量和影響力,促進了司法體系的進步與發展:
貢獻事項 | 案例或説明 |
---|---|
提高辦案效率: | 推動電子化審理、簡化訴訟程序,大幅縮短辦案時間。 |
改善司法品質: | 訂定統一的裁判基準、加強司法教育,確保判決的公平性和專業性。 |
推進司法公開: | 透過開庭實質公開、判決書上網等措施,增加司法程序的透明度。 |
加強保障人權: | 推動證人保護法制、督促實施無罪推定原則,維護當事人的權益。 |
提升司法形象: | 嚴格執行司法倫理規範、嚴厲懲處司法不法,建立公眾對司法的信賴。 |
經典快官事蹟
歷史上曾出現過許多傑出的快官,其事蹟不僅為後世所傳頌,更成為推動司法進步的典範:
- 寇準:宋朝名臣,以敢於直諫、秉公執法聞名,曾審理陳堯佐「飛龍在天」案,為其平反冤屈。
- 包拯:北宋清官,被譽為「包青天」,以鐵面無私、明察秋毫著稱,曾審理「狸貓換太子」案,伸張正義。
- 海瑞:明朝清官,以不畏權勢、彈劾奸臣而知名,曾上疏彈劾嚴嵩,震動朝野。
結語
快官是司法體系中的中流砥柱,他們憑藉著公平、正義、效率的理念,維護法律尊嚴,推動司法改革。他們的貢獻不僅改善了司法體系的運作品質,更提升了公眾對司法的信心。雖然要成為一位真正的快官並不容易,但是他們的精神和事蹟將永遠激勵著後續的司法實務者,為構建一個更公正、更進步的司法體系而奮鬥。
延伸閲讀…
快官
《地名逸聞》彰化縣篇(3)快官清代捕快駐紮點